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文:深化生态环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

近日,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《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》,对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精神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加快推动实现“一网通办”前提下的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提出了要求。

通知指出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,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,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。各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、再研究,深刻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髓和要义,认清当前生态环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面临的形势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,认真抓好生态环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,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
通知强调,“放管服”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革命,必须摒弃一切旧的思维,打破单位利益和权力的桎梏,进行自我革命。各级环保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,凡是不利于人民的清规戒律都应该破除。一是要贯彻落实2013年以来我省环保系统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相关文件要求,确保取消下放或调整到位,坚决杜绝明放暗不放问题的发生;二是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能为的思想,清理一切有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“土政策”、“土规定”;三是要树立改革的思想,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、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,调整对象消失、多年不发生实际管理行为但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职责,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,可提出调整理由和修法建议。

通知指出,当前,我省生态环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“三级十同”梳理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,“一网通办”前提下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正在最后攻坚。但也存在事项梳理不全面,“四减一优”的力度不够大,网上推送比较慢、运行不稳定的问题。下一步,一是进一步完善通用目标,做到应上尽上,不能有漏项;二是要加大“四减一优”(减环节、减材料、减时限、减费用、优流程)力度,进一步对标浙江标准,该减的要坚决减掉,该压的要坚决压缩,进一步优化流程,提高效率。三是对已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跟踪问效,及时改进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

通知要求,要按照“谁实施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梳理优化工作流程,经得起工作实践的检验。要指导市县环保部门按照“N±X”要求,制定审批服务事项目录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,夯实责任,真抓实干,攻坚克难,确保全省生态环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任务按时、保质完成。